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

電單車禁入大城市

對于總警長的建議,我們這些小市民實在不敢茍同。說一句實話,為了減少攫奪案,而禁止電單車進入國內各大城市的措施,就猶如叫警察躲在家一樣,不必出來捉賊。

其實,我不明白總警長所謂的大城市,是否包括每個州的首府。如果該建議被通過的話,是否全國的城市皆同時實行,或是只有首都或柔佛這種大城市。攫奪案是全國都在發生的罪案,難道只選擇性禁止?

恐怕到時攫奪案未能有效打擊,卻又衍生了另一種,甚至更多問題。駕駛的車輛若有所增加,汽車制造的廢氣也會相對增加,在現今全世界都提倡著減碳行動時,我國卻背道而馳,在地球的傷口上多撒一把鹽。

同時,汽車增加也會令上下班塞車情況更加嚴重。本來駕駛電單車的騎士,只有購買汽車才能進城,這讓原本體積小的交通工具,變成體積大的汽車,與其他車輛在馬路上、停車場、紅路燈處不斷較量,阻塞交通又占據城市空間。

搭乘公共交通工具?以關丹城市來說,巴士服務恐怕是幾乎絕跡的公共交通,每一至兩小時或更久才等到一趟,相信沒有人會想到以巴士來代替上班交通工具。德士也不是普遍的交通工具,我們這里無法像首都那樣一踏出家門就等到德士。這里更沒有輕快跌、單軌火車或火車川行。所以,這只是迫使人們買車上下班的建議,對經濟不好的上班族來說,是雪上加霜的。

請總警長或其他領袖在給予建議時,多考慮其可行性。要減少攫奪案首要任務是加強警察的能力,而不是禁止電單車進入大城市。

6 則留言:

  1. 政府的政策,往往没想长远酱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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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傻魚,政府也許是抱著“今日想,今日講”
    “明日被推翻,后日就緊撤消”的態度。

    如果可以做到人民公投,相信國家會出現不一樣的新局面。

    p/s: 很久沒見到你了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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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原來你在關丹喔,蠻悠閒的城市。車速三十也不會有人按喇叭,如果KL也能醬多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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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是ok的,要求不那么多的話。
    車速30嗎?哈20也有的,不過20會被按了 lol

    雖然很多人很愛彈KL的種種不好,到哪KL還是人口密集之地,沒有多少人想離開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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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tmd,一個治標不治本的笨方法,這樣的政策都能用上台這樣的政府真的是太不可思議了。-_-‘’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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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jean,是啊,大家的反應都是“tmd”!
    然后吐口水,破口大罵。可以想出這個方法的人應該是絕種的奇才,不過國人不懂欣賞,他被國人唾棄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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