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世界會變得不一樣。首先,觀眾最大的得益是看到庭上精彩的口舌對決,當然還感受到作為消費人,長久以來被無良商家欺壓手段制服,而當下又有人代為出頭那種快慰。
“ 他 ”的裁決絕對偏向他的當事人,亦即起訴人。“ 客戶 ”安坐在席上,肩膀放鬆下沉,雙手交叉,只管等待代表律師為他辯護和作出結論。
無論答辯人提出什麼論據、證人、案例,最後都會被庭內的“ 最高揸fit人 ”所否決。他每次上庭都要說這一句:“ 我曾是一名律師 ”。是的,現在他已經飛上枝頭變成消費人仲裁庭的庭主了。
還記得他不自覺地說了大堆鏗鏘有力的論點之後,忽然停下來,聳聳肩,用勝利的笑容吐出一句:“ 怎麼我變成消費人的律師來了?”
此刻他一定很享受那種擊倒對手的快感吧!當律師時,說話會被對方律師挑語病設陷阱,或被法官打住駁回;現在只管自由發揮辯才,誰敢哼半句聲?
看著他,將答辯人一步一步導向局內,簡直就是正義的化身而不是公正的庭主。答辯人雖然背對著公眾,但那一身的無奈早已掩蓋不住,相信在座的每個人都感受得到。
無論對手是誰,只要是答辯人,他就告訴自己須有必贏的決心,這是每名律師應抱著的精神。而把自己化身為“ 律師庭主 ”的他,要做的裁判就是維護消費者。
他不諱言地說:“ 有誰要挑戰我的判決嗎?可向高庭上訴 ”。
遇上太主觀的庭主,究竟是利或是弊,就得視乎你的立場是消費人或商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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