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

態度行動

開齋節即將來臨,全國人民都為回鄉過年或出外旅遊做好準備,而警方方面也展開了第17次態度行動,希望駕駛者可以循規蹈矩,減低佳節的車禍率。

最近經常報導的交通意外新聞,死亡者都以電單車騎士和後座乘客居多。另外,我記得報章說過,從8月份開始,沒有繫綁安全帶的汽車後座乘客,將會接獲口頭警告。可是,現在已經9月尾了,路上所見的後座乘客仍然不習慣這麼做,可能大家要等到明年1月份真正實行時才勉強要保障自己的性命安全?

前幾天,在警察總部,一名高官還與我及另外一名同行分享他的回鄉經驗。他說自己從關丹駕駛至吉蘭丹只要4小時,可想而知他的車速有多快。他還跟我們分享如何以最快的時速,但又能躲過電眼和執法組“法眼”的經驗。

本來,這是人之常情,誰不曾觸犯交通規則? 但是因為大家都抱著這樣的想法,即使是警察也一樣歸心似箭,所以在佳節時期的車禍率才會高居不下。

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,警察也給市民做個好榜樣,相信態度行動不實行,車禍率也不會提高。

2 則留言:

  1. 除了要遵守交通规矩,还有就是驾车人士和摩托骑士的attitude也有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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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對,態度也是重點。現在的人什么都要快要搶,想不難發生意外也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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